溧水一方 溧水历史溧水文化溧水街镇
溧水历史 溧水 · 南京

历代大事记 · 大事记

撤销溧水县,设立南京市溧水区

2013 年国务院批复,1422 年县制结束

2013 年 2 月,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溧水县、设立南京市溧水区,以原溧水县行政区域为溧水区行政区域,溧水自隋代以来的县制至此结束。

起因

1949 年以后,溧水的隶属关系有过两次调整:1949 年 4 月 25 日实行区建制,属苏南行政公署镇江专区;1953 年 1 月改属江苏省镇江专区;1983 年 3 月由镇江专区划回南京市管辖。划归南京之后,溧水与南京城区之间的联系持续加深,到 2010 年代,南京市整体推进撤县设区,溧水与相邻的高淳同期进入调整。

时间与地点

批复时间为 2013 年 2 月 8 日,《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》(国函〔2013〕24 号)。溧水区政府网站「历史沿革」栏目则表述为「2013 年 2 月,经省政府批复同意」。两者不冲突:前者是国务院批复日期,后者是省级层面确认与实施的表述。新设的溧水区以原溧水县行政区域为行政区域,区政府驻永阳镇大东门街 68 号。

过程

撤县设区在行政程序上是两步:国务院批复同意调整,省政府据此批复组织实施。县级机构随之改设为区级机构,原县辖的乡镇建制继续保留,此后逐步改为街道。

结果与影响

溧水的县制自隋开皇十一年(591 年)起算,至 2013 年终止,共 1422 年。设区之后,溧水作为南京市的一个区参与城市整体规划,区划建制仍在调整:现行区划为 5 个街道(永阳、柘塘、东屏、洪蓝、石湫)和 3 个镇(白马、和凤、晶桥)。历史条目中涉及地名的表述因此需要区分层次——写历史事件用当时的乡镇名称,写现状用现行的街道、镇名称。

存疑之处

区政府网站记「区政府驻永阳镇大东门街 68 号」,其中「永阳镇」是批复时的建制名称,今已改为永阳街道。本站在引述批复原文时保留「永阳镇」,在叙述现状时使用「永阳街道」,不将两者混写。

本条目文字采用 CC BY 4.0 授权,转载请注明来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