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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志摘录与考据 · 文章

邑纪摘录·宋元

圩田、兵事与两次易代

康熙《溧水县志》卷之一「邑纪」中宋、元两代的条目,起宋开宝八年曹彬遣将败江南军于溧水,讫元至正十五年徐达取溧水州。本编照录其中六条,并说明旧志采录外县之事的自注。

摘录范围与体例

本编收康熙《溧水县志》卷之一「邑纪」中宋、元两代的条目,起宋开宝八年(975 年)曹彬遣将败江南军于溧水,讫元至正十五年(1355 年)徐达取溧水州、义民杨宠等劝铁同知以全城降。这一区间含两次易代:宋末元兵克建康、溧水降,以及元末明兵取溧水州。

体例同前两编:先列条目一览,再选六条照录原文并附说明。本编所选的第六条特意取自绍兴二十三年条,因为该条含旧志对自己采录外县之事的自注,是判断「邑纪」取材范围的直接材料。

条目一览

纪年 事由
宋开宝八年乙亥 曹彬遣田钦祚败江南军于溧水;李煜降,改江宁为昇州,溧水隶之
宋至道三年丁酉 旱,免秋税
宋天禧二年戊午 改昇州为江宁府,溧水隶之
宋天圣元年癸亥 罢溧水采丹砂,从王钦若议
宋元丰元年戊午 春旱
宋宣和七年乙巳 知府事卢襄请罢石臼、固城、丹阳三湖为圩田
宋建炎三年己酉 帝南渡,改名建康,溧水等为次畿;金人陷溧水,尉潘振死之
宋绍兴二十三年癸酉 以永丰圩田赐秦桧
宋乾道元年乙酉 以永丰圩田赐都统司
宋宝庆三年丁亥 秋,溧水涝
宋宝祐五年丁巳 减溧水酒息额钱
宋景定元年庚申 倚阁溧水苗税
宋景定二年辛酉 倚阁溧水苗税
宋景定三年壬戌 经略溧水民田
宋景定四年癸亥 蠲溧水苗税
宋咸淳二年丙寅 夏霪雨连月,遣赈之
元至元十二年乙亥 元兵克建康,溧水降;阿剌罕由西道趋溧水,破东坝而进
元至元十三年丙子 元设达鲁花赤于溧水,位出县尹上
元至元十四年丁丑 元改建康府为路,溧水隶之
元至元十八年辛巳 立淘金总管于建康,以溧水民户五千充淘金户
元至元二十年癸未 蠲今年田赋十之二
元至元二十三年丙戌 设建康等处哈喇赤户计长官于溧水
元至元二十四年丁亥 罢淘金户役
元元贞元年乙未 升溧水为州,等为中;仍设达鲁花赤,出知州上
元至大二年戊申 溧水蝗
元泰定元年甲子 旌溧水民许桂年一百一岁
元天历二年己巳 改建康路为集庆路,溧水隶之
元元统二年 十月甲戌,赦免今年田税之半
元至元三年丁丑 知州李衡言跕户消乏,请于溧阳佥补,从之
元至正十三年壬辰 江淮盗起,陷溧水;也先帖木儿帅兵复之
元至正十五年己未 徐达取溧水州,义民杨宠等劝铁同知以全城降

引文与说明

宋开宝八年乙亥:败江南军于溧水

宋太祖开宝八年乙亥,正月,大将曹彬遣部下田钦祚败江南军于溧水。时南唐已贬国号曰江南。是岁,江南主李煜降,复改江宁为昇州,溧水隶之。

说明:此条把南唐亡国之年与本县的一场战事、一次建置变动系在同一年下。旧志自注「时南唐已贬国号曰江南」,是对行文用「江南军」而不称「唐军」的说明,属旧志的书法。

宋真宗天禧二年戊午:改昇州为江宁府

真宗天禧二年戊午,改昇州为江宁府,溧水隶之。

说明:昇州与江宁府是同一地区在不同时期的名称,此条记宋代的一次改名,是「江宁府」一名在本县沿革中首次出现。清代的江宁府与此同名,但所辖范围不同,不可混为一谈。

宋徽宗宣和七年乙巳:请罢三湖为圩田

徽宗宣和七年乙巳,九月,知府事卢襄请罢石臼、固城、丹阳三湖为圩田。

说明:此条是本站「圩田」一线史事的起点。旧志只记「请罢」这一动议,未记是否获准,也未记实施范围。三湖与圩田的关系、以及后来广通坝塞闸致水患的因果,详见《溧水圩田与广通坝水患考》。

宋高宗建炎三年己酉:金人陷溧水

高宗建炎三年己酉,帝南渡。五月,驻跸江宁府,因改名建康,溧水隶之,等为次畿。冬十一月,金人犯建康,陷溧水,尉潘振死之。

说明:此条同记三事:皇帝驻跸与改名、本县县等的确定、以及金兵南下时本县的陷落与县尉的死节。「次畿」是宋代的县等,旧志照录不改;潘振其人另见人物分站。

宋绍兴二十三年癸酉:以永丰圩田赐秦桧

绍兴二十三年癸酉,以永丰圩田赐秦桧。旧志云,郡府志载此事,而不专言溧水。今溧水有永丰圩,故采入以备详考。后孝宗赐都统司云云,同此。

说明:此条的价值不只在事,更在旧志的自注。旧志明说此事载于郡府志而「不专言溧水」,只因境内有永丰圩而采入,并注明「以备详考」。这是「邑纪」取材范围的一条自我说明:凡与本县有关的邻境之事,旧志采录而不隐讳其来源。本编照录该自注,并据此条把本站相关条目的 confidence 降为 medium。

元成宗元贞元年乙未:升溧水为州

成宗元贞元年乙未,升溧水为州,等为中。仍设达鲁花赤,出知州上。

说明:此条记本县由县升州,是「县—州—县」三次身份变化中的第一次。旧志同时记元代特有的官制:设达鲁花赤,位在知州之上。县等由宋代的「次畿」变为元代的「中」,也是本县地位变化的一项记录。

取舍与存疑

第一,宋、元两代灾异条目(涝、蝗、旱)在旧志中占相当篇幅,本编列入一览而未逐条引录。这类条目是研究本县气候与农业的一手材料,宜另编专题。

第二,元至元十八年立淘金总管、以溧水民户五千充淘金户一事,旧志记其苛取,二十四年又记「罢淘金户役」。两条相隔六年,本编并列,以见其始末。

第三,元末兵事涉及徐达取溧水州与义民杨宠劝铁同知以全城降。旧志记「义民」而不记其名姓之外的细节,本编不作补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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