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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代大事记 · 大事记

明洪熙元年赦齐泰宗党

齐泰死于建文君难,宗党获赦并给还故业

明洪熙元年(1425 年),溧水人、前兵部尚书齐泰的宗党获赦,被没入的家业给还。旧志记齐泰死于建文君难;天启元年(1621 年)又赦其株连编军三十八户,还溧水民籍。

起因

齐泰是溧水人,建文朝官兵部尚书,死于建文君难,即靖难之役中建文一方的败亡。康熙《溧水县志》卷之一·邑纪在洪熙元年条下只交代这一层背景,并注明「详《传》」,把死事的详情留给了传的部分。案发之后,齐泰的宗党被牵连,家业没入,直到洪熙元年才有赦免之令。

时间与地点

赦免在明洪熙元年(1425 年),事涉溧水齐泰的宗党与故业,即在溧水本境给还。

过程

仁宗洪熙元年乙巳,赦溧水前兵部尚书齐泰宗党,给还故业。齐泰死建文君难,详《传》。 ——康熙《溧水县志》卷之一·邑纪·仁宗洪熙元年乙巳

旧志所记的处置有两项:一是赦免宗党,二是把故业给还。「前兵部尚书」的「前」字,说明所记的是齐泰在建文朝的官职。

结果与影响

赦免并未一次了结。嘉靖四年(1525 年),知县王从善请祀齐泰于溧水,祠名「表忠」,把齐泰列入本县的祭祀;天启元年(1621 年),朝廷又赦死难忠臣兵部尚书齐泰株连编军三十八户,还溧水民籍。从洪熙元年的「赦宗党、给还故业」到天启元年的「还民籍」,前后相隔一百九十六年。

存疑之处

第一,齐泰死事的具体经过,邑纪称「详《传》」,而本卷邑纪不含传文;本条目只据邑纪所记,不补写死事细节。

第二,洪熙元年赦免的范围有多大、被没入的故业如何认定与给还,来源未载。

第三,天启元年所赦「株连编军三十八户」是否为洪熙元年赦免的遗漏部分,抑或另一次清查的结果,邑纪未作说明;「编军」的具体去处与年限亦未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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