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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置沿革 · 文章

明清时期的溧水建置

降州为县、析置高淳与清代隶江宁府

明洪武二年(1369 年)改溧水州为县,属应天府;弘治四年(1491 年)析西南境置高淳县;清顺治三年(1646 年)改应天府为江宁府,溧水仍隶之,清代溧水属江宁府。

元末明初:由州降县

元至正十五年(1355 年)六月,明兵克太平,徐达取溧水州,义民杨宠等劝铁同知以全城降。次年(元至正十六年,1356 年),明兵克集庆路,改为应天府,溧水隶应天府。明太祖洪武二年(1369 年),改溧水州为县,并令立学:

明太祖洪武二年己酉,改溧水州为县。令立学。

区政府网站「历史沿革」的表述为「明朝洪武二年(1369 年)改溧水州为溧水县,属应天府」,与旧志一致。至此,溧水自元贞元年(1295 年)以来的州制结束,复为县。

明代县以下机构的置废

邑纪还记有明代县级以下机构的设置与裁革:洪武二十七年(1394 年)二月置溧水税课局、批验盐引所、东坝巡检司;隆庆二年(1568 年)革溧水税课局;隆庆三年(1570 年)革许家埠河泊所。机构的名称与存废见旧志所记,设置缘由与驻地来源未载。

析置高淳

弘治四年(1491 年),析溧水西南境置高淳县:

四年辛亥,析溧水西南境置高淳县。

高淳与溧水自此分治,溧水县域收缩为析出后的范围。所析的界线,邑纪未载,本条目不补画。

清代:隶江宁府

清顺治二年(1645 年),清兵渡江南下,溧水知县王观瀛弃官去,典史方至道率民众以全城降。顺治三年(1646 年),改应天府为江宁府,溧水仍隶江宁府:

三年丙戌,改应天府为江宁府,溧水仍隶之。

区政府网站「历史沿革」对清代的表述为「清朝时期,溧水属江宁府」,与旧志一致。县以下建置方面,邑纪所见清初乡名有山阳乡、白鹿乡(如顺治六年「山阳乡蒲村武姓家」、八年「白鹿乡民李应魁寿百岁」两条),可知清初县以下有乡的建制,但乡的数目、辖境与都图划分,邑纪未载。

存疑之处

第一,改应天府为江宁府的年份,邑纪系于顺治三年(1646 年);区政府网站只作「清朝时期,溧水属江宁府」的概括,未记年份。两处并列。

第二,明代溧水的县等与应天府的上属机构,邑纪未载,本条目不写。

第三,弘治四年析置高淳的界线、明代税课局等机构的驻地与设置缘由,来源均未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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